永川区何埂镇新泉村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施工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川区何埂镇新泉村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已由渝规资整备以﹝2020﹞25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永川区土地储备整治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区县级投资土地整理专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市永川区土地储备整治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永川区何埂镇新泉村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永川区何埂镇新泉村。
2.2 建设规模:项目区建设规模面积250.7133hm2,其中整理规模为220.3064hm2,园林地整治规模为30.4069hm2,项目区通过进行土地整理预计可新增耕地54.6078hm²,新增耕地占建设规模比例为21.78%。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约1500万元。
2.4 招标范围:永川区何埂镇新泉村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等内容。
2.5 工期要求:工期18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 12 个月。
2.6 标段划分:本项目作为一个合同段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以下任一资质:(1)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2)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3)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4)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9月 23 日至2020年 10月 15日,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永川区)(******)上直接下载招标文件、答疑补遗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标投标过程和全部内容及相关事宜。
4.2本项目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工本费;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收其投标文件。
4.3本次招标活动不采用邮购方式购买招标文件。
4.4本项目实行现场报名,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款“投标保证金及提交与退还”的规定时间内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5小时内递交了投标文件,视为获得投标资格。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0年 10 月15 日 14 时 30分,地点为重庆市永川区公共资源事务中心(重庆市永川区人民北路6号,重庆市永川区便民服务中心三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永川区)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重庆市永川区土地储备整治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渝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永川区人民北路6号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两江新区栖霞路18号融创金茂时代12幢12-9
联 系 人: 凡先生 联 系 人: 刘女士
电 话: ****** 电 话:******
2020 年 9 月 23 日